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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瑞昌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6在市区及码头、夏畈、白杨、高丰、肇陈、范镇、横港、南义八个镇区范围内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三种防空警报发放时间及音响信号:
10∶00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10∶07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10∶13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望全体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对借机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瑞昌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