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包括萍乡市公安局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省审计技术保障中心
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萍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61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萍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各招聘岗位年龄以对应职位年龄要求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09:00至8月19日18:00。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脑登录萍乡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按提示流程操作,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进行诚信报名。
(2)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于2023年8月12日9:00至8月20日18:00期间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6日9:30在萍乡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等文件精神和省情、市情有关常识内容。本次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8月26日9:00-11:00,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第一批拟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6-10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
5.岗位调剂。对入围资格审查人数不足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如符合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可在报名系统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在网上公布。经岗位调剂后仍不足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6.涉毒信息数据比对:对入围人员进行涉毒吸毒信息比对,一经确认为涉毒吸毒人员,取消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4)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未达到拟入围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围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两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3.入围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递补1次,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文职辅警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萍乡市公安局党委批准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严把审查关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招聘纪律。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799-6776755(市公安局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18870580351(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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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共招聘10人。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0791-88126456 江老师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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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审计技术保障中心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3人。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凡有意应聘者,请将详尽真实的学位学历、工作经历等佐证材料发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1821550951@.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拟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例如:审计业务岗1+张三+审计+139×××)。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0791-86815653、0791-86816887 缪老师 杨老师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3.正式聘用后需在江西省审计技术保障中心服务不少于5年,聘期内服从厅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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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萍办发〔2012〕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或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7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本科生和研究生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就读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3.萍乡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原为萍乡市范围内在编人员且离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3年2月7日以后离职的);
4.原为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离职的;
5.曾入围我市范围内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6.采用远程方式学习(包括新入学和继续学习的情况)所获国(境)外文凭证书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总共9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73名,急需紧缺人才2名。
2.具体引才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3.专业分类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引才单位商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4.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协议。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8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详见《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考核安排表》(附件3)。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与专业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网络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应聘引才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例如:应聘萍乡学院教学教研岗+张三+电子科大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专业)。在萍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确认:应聘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未收到回复或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所报考单位。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人员入围考核环节。
3.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者,在考核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人社局在现场对报名要求的资料原件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能参加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试讲、说课、技能操作等,各项考核占总成绩比例相加等于100%。各引才单位考核安排详见《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考核安排表》(附件3)。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可执行行业体检标准,如学校体检标准可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入围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萍乡市人民政府官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萍乡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引才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1.签订聘用合同,解决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可按《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萍府办发〔2022〕13号 )等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1.本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萍乡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0799-6834755。应聘者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监督举报。
附件:1.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3.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考核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