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近日,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九江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到2025年,形成“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监测考核”的医疗服务价格运行新机制,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
建立价格调整总量的确定规则和指标体系,对九江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实行宏观管理,在总量范围内有升有降调整价格。
1.通用型项目政府指导价逐步调整。对普遍开展、服务均质化程度相对较高的诊察、护理、床位、部分中医服务等列入通用型医疗服务项目,制定通用型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清单。
2.复杂型项目政府指导价引入公立医疗机构充分参与形成。对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复杂型项目,医院和医生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深度参与政府指导价的形成过程。
3.特需服务和试行期内新增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照政府制定的价格规则,根据成本等因素自主制定价格并报医保部门备案。
1.通用型项目按简明指标长周期调整。通用型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每两年开展一次调价评估,达到触发标准可启动价格调整。若连续两次评估不符合启动条件,可对当前价格水平与相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差距较大的项目进行优先调整。
2.复杂型项目按综合指标短周期调整。复杂型医疗服务项目综合医药费用变化、经济社会及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医疗机构运行情况、患者和医保承受能力等多个维度指标,科学设置动态调整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每年开展一次调价评估,符合条件的启动调价。
3.专项任务按需灵活选择调价窗口调整。为配合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疏导医疗服务价格突出矛盾、缓解重点专科医疗供给失衡等重点任务,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调价窗口,在年度调价总量范围内,有升有降实行价格专项调整。
1.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基线调查。开展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保基金安全、公立医疗机构运行、经济社会发展等量化指标的基线调查,根据调查数据确定重点指标基线水平,作为评估改革效果的重要依据。
2.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监测医疗服务价格、医药费用、财务收支、薪酬水平及改革运行情况,对监测发现价格异常的,及时采取函询约谈、成本监审、等干预措施。
3.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评估和考核。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评估制度,定期评估调价对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的影响,以及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动态调整执行和项目间比价关系等情况,总结改革经验,形成改革评估报告。
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公立医疗机构落实改革任务、执行价格政策、加强经营管理、优化收入结构、规范服务行为等情况。
1.完善医疗服务定调价规则程序。科学设计价格制定和调整的规则,规范决策流程,优化定调价程序,采取简明易行的方式开展成本调查、征求社会意见,增强定调价的及时性和灵活性。
2.加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国家智慧医保系统,利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开发医疗服务信息采集及成本管理系统,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成本核算透明、价格形成透明、价格监测透明。
(来源: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九江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你要知道这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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