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九江多人酒驾、醉驾被曝光!

    阅读:

4月28日至5月3日

九江公安交警全员部署

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进行高压严管

全力保障道路交通

和谐畅通、安全有序

图片

4月28日至5月2日

全市范围内

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32起

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01起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起

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11起

案例一

图片

2023年5月1日20时58分许,当事人冯某(男,身份证号:3604811978***16)驾驶赣G56Q09小型面包车,在瑞昌市码头镇江洲东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冯某的呼气数值为18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图片

2023年4月29日20时33分许,当事人陈某(男,身份证号:3604251974***31)驾驶赣A5A279小型轿车,在武宁县新宁镇建昌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的呼气数值为12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图片

2023年4月28日21时58分许,当事人孙某(男,身份证号:3604261971***16)驾驶赣G1E720小型轿车,在德安县黄桶路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孙某的呼气数值为10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图片

2023年4月27日21时40分许,当事人黄某(男,身份证号:3408271995***54)驾驶皖HTN390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彭泽县龙城大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黄某的呼气数值为10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图片

2023年4月28日19时48分许,当事人雷某(男,身份证号:3604231974***35)驾驶赣GWV905小型普通客车,在武宁县新宁镇建昌路路段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雷某的呼气数值为8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假期结束

无论是接风洗尘

还是热情饯行

只要在聚会上喝了酒

就不能开车!

尤其是“隔夜酒”

第二天没有彻底醒酒

血液中还有酒精含量

那就是酒驾!!

(来源:九江发布)

继续阅读

返回栏目>>

Copyright © 2017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赣公网安备:3604030200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