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1.全市引进的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及以上人才;
2.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3.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引进的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人才
申报对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的通知》(九才字〔2022〕4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1.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及以上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柔性引才协议;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人才应与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2.申报对象在九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营业执照满6个月;
3.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申报材料
1.《九江市人才绿卡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对象身份证/社保卡;
3.申报对象在九江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柔性引才协议;申报对象在九江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4.申报对象的人才项目计划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只需提供1份,用于证明符合申
报条件及明确持卡有效期);
5.除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及以上人才外,其他申报对象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30日。
(二)申报方式
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E类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县(市、区)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2.线下申报。D 类及以上人才和不便通过线上方式申报的人 才,按照“属地为主、主管为辅”原则,由用人单位提交纸质 版申报材料到所在县(市、区)人才办或市直主管部门进行线下申报。
附件1:九江市人才绿卡申请表
附件2:九江市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
(来源:九派浔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