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教体局发布
关于印发《庐山市2023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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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庐山市2023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据《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赣教师字〔2021〕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庐山市2023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3日
庐山市2023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到基层任教,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乡村教师队伍,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赣教师字〔2021〕2号),制定庐山市2023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农村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发展农村教育关键在教师。培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知识功底、过硬教学能力、科学教学方法的本土化乡村教师,对巩固提高我市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领导
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确保选拔培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使真正优秀的、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学生参加定向培养。
三、定向事项
1.计划名额:2023年我市计划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20名(男教师12名、女教师8名);农村幼儿园教师10名(男教师2名、女教师8名)。
2.培养院校:承担定向培养的院校为九江职业大学。
3.学制学历:五年制,学历层次为大专。
4.学科专业:小学教师设7个专业,其中:语文教育6名(男3名、女3名)、数学教育7名(男4名、女3名)、音乐教育2名(男1名、女1名)、体育教育2名(男2名)、美术教育1名(男1名),英语教育1名(女1名),现代教育技术1名(男1名);幼儿园教师专业为学前教育,10名(男2名、女8名)。
5.选岗分配:按期取得国家规定的毕业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定向师范生采取“考试选岗”办法安排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具体岗位根据定向生毕业安置当年各农村小学(幼儿园)缺额情况设置。定向生选岗分配前需进行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分配。
四、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
3.户口为庐山市所属乡(镇、场、处),户口为海会镇的,不包括从原海会镇析出的高垅乡。所有报考定向考生须提供本人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户口簿核查。
4.2023年参加了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自愿申请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5.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等级小学教师在3A4C、幼儿园教师在2A5C(语、数、英三科至少有1科为A等级)及以上,且中考学业总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体育考试“B”及以上,物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B”及以上。
五、选拔程序
1.公布信息。将定向培养的计划名额、学科专业及选拔程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2.学生报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到所在学校或中招办报名,定向志愿为定向培养学科专业中的一个学科,不能兼报。
3.资格审核。对报考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4.定向选拔。在符合生源选拔条件下,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中考学业成绩总分位次排序,从高到低按计划1:1比例体检、录取。
具体办法:
(1)分别由符合报考资格的男生或女生根据中考学业成绩总分位次和报考志愿分专业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2)录取时,先按男生指标根据中考学业成绩总分位次和学科专业招录计划依次从高到低录取报考的男生,然后再按女生指标根据中考学业成绩总分位次和学科专业招录计划依次从高到低录取报考的女生。如男女生计划招不满,可相互转招。
(3)若遇到学业成绩总分位次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高等级数量多的学生;若再遇到总分位次和等级相同的情况,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省定政策优惠、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学科等级优先(优先学科顺序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史、地生、英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对放弃录取资格或不符合要求的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签约。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再次核实后按照要求进行公示。正式录取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必须与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九江职业大学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
6.学校录取。培养学校持庐山市确定的名单及已签约的《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分别到有关单位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毕业管理
1.如期取得国家规定的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定向师范生按照“统一考试选岗”的原则,由庐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毕业生考试、选岗,服务期不少于5年。不履行协议的,要按《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及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定向师范生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含如期毕业当年),不得通过参加专升本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脱产学习;原则上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确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在相关考试笔试报名截止日前,按规定程序解除《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缴纳违约金,并按程序办理下编手续。
3.定向师范生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调入或借用到城镇学校、其它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各部门。
4.在市政府领导下,由教育、人社、编制、财政负责做好如期毕业定向师范生就业安置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5.鼓励定向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来源:九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