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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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对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

此前,有患者曾反映“部分医院为提高病床周转率而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的问题”。近日,关于大病医保患者病床周转率的政策,国家医保局回应,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没有限制性政策。

 

国家医保局在此次回应中明确,国家医保局和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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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表示,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各地普遍采取分段阶梯式报销,费用越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越高。各地普遍将大病患者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再按政策规定计算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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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要求针对部分地区医疗机构以“医保总额不足、医保规定住院天数上限、开药天数上限等”为由,推诿拒收参保患者、强制患者中途出院等问题进行排查。

完善支付政策

加强医疗机构监督考核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针对提出的问题完善有关制度政策,加强监督考核,持续增强参保患者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不断完善支付政策,调节医疗费用支出结构,将参保人“救命钱”用实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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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实际医疗费用负担等指标的考核力度,重点防范推诿病人、分解费用、降低服务质量等违规行为,实现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和医疗服务质量双提升。(江西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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