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春节期间收到了“山寨”零食大礼包:拆开其中一袋,里面只有几粒零食,有一些甚至是空包装,网友笑评“这是买空气送零食”。笑谈之外,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深思:“山寨”食品背后涉及哪些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外包装相似
配色、字形以假乱真
春节假期结束不久,广东河源的钟女士拆“山寨”大礼包的视频在网络引发热议。
钟女士介绍,过年礼包当中,一个红色包装的大礼包看起来跟“旺旺”差不多。打开才发现,有一些食品拆开包装袋后里面是空的,有一些包装里只有七八粒零食。钟女士这才发现,自己收到的是一包“山寨”食品。
钟女士:“我当时想怎么会这样子?仔细一看发现它不是“旺仔”,是“旺福”,吃起来的口感也不好,就像过期食品。”
△某品牌的山寨大礼包
“山寨”食品是指在名称、包装等方面与知名品牌非常相似的产品,如大家经常拿来举例的“康帅傅”方便面、“小白兔”奶糖、“雷碧”饮料、“9个核桃”等。这些品牌通过类似的配色、相似的字形或读音类似的名称混淆视听,很多消费者如果不仔细看,甚至不知道自己买到了“山寨”产品。
四川成都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二中队中队长冯强表示,近年来,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山寨”食品进行过多次检查与打击,“山寨”食品的生产与销售如今有了新的变化。
以前厂家会直接仿制别人的产品,完全没有变化;
之后出现的“山寨”食品,会出现厂家在别人商标或者企业名称上做一些变化的情况,比如“雪碧”变“雷碧”,或“王老吉”变“王老古”等;
现阶段,厂家不会明显地直接仿冒名称,而是完全用自己的名字,但在图案、包装颜色等方面贴近正规产品,消费者如果不仔细甄别很容易将其误认作正品。
△某品牌的山寨饼干
这类“山寨”食品也逐渐向网络销售渠道延伸,或下沉至更偏远的农村地区,出现在大集、庙会等流动摊点上。
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农村庙会集市是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具有食品经营主体流动性大、问题食品售卖较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弱等特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一直是我们监管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
△某品牌的山寨奶糖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在创新监管机制:例如将农村庙会集市食品安全纳入常态化监管;制作庙会监管示意图;建立庙会监管台账;每逢庙会、大集,安排专人对经营者实行登记等。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山寨”食品多来自黑作坊、“三无”厂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维权存在困难。
陈音江:“一种情况是,“山寨”食品经营主体本身不具有生产资质,生产这种假冒的“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甚至刑法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情况是,“山寨”食品厂家确实是具有合法生产资质的经营主体,只是在外包装上仿冒了别人的标识,更多的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涉嫌侵犯同类商家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网络销售的某饮料包装几乎和另一品牌的包装一模一样
冯强认为,执法人员、经营者、消费者三个主体要共同努力净化市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普法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让消费者认识到“山寨”食品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让不法商家承担违法成本。
商家要主动参与进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消费者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在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投诉举报电话。
(来源:江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