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都昌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阅读: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三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果。历经三年艰苦抗疫,新冠病毒已呈现新特征,防控工作转入新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以及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的“新十条”,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最新病毒情况及防疫建议通告如下:

一、无需过度恐慌。新冠病毒主要流行株为奥密克戎,且已进入稳定期,它的传播力增强,但毒力显著减弱。本轮全国性疫情感染者绝大多数为无症状感染或轻症病例;该病为自限性疾病,感染后临床症状一般为3天左右减轻或消失,整个病程约7—10天;出现临床症状时,主要表现为发热、咳嗽、咽痛、肌肉酸痛,部分伴有流涕、乏力、味觉、嗅觉下降。基于以上情况,面对奥密克戎,广大居民无需过度恐慌,应增强信心、相信科学、积极应对。

二、做好个人防护。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保护自己就是保护家人。全县居民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遵守咳嗽礼仪。“一老一小”以及孕产妇、有基础病症的重点人群应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非必要不检测。我县将继续保留便民核酸采样点,实行自愿自费、单人单管。为避免造成大量公众资源浪费以及造成群体交叉感染,建议全县居民“非必要,不检测”。如出现临床症状或确有工作、出行等必要的,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便民核酸采样点。都昌县便民核酸采样点位信息表,见附件1。

四、实行分级分类收治。对经核酸检测确定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实行分级分类收治。具体如下:

1.轻症或无症状感染者:原则上居家隔离,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就医必要,做好个人防护、闭环自驾前往就近的村卫生室(诊所)就医。

2.患者病情进一步加重,呼吸道症状明显,超出村卫生室(诊所)诊疗能力,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安排专车送至当地乡镇卫生院就诊;如病情进展较快的,可由当地乡镇卫生院与县直医疗机构及时对接转诊。

3.儿童及青少年,孕妇,哺乳期母亲,有基础疾病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胃肠道疾病等特殊人群选择药物前应先咨询医生。

4.有特殊就医需求的居民,可致电各乡镇指挥部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民生服务热线,我们将为您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提供就医保障。都昌县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民生服务热线,见附件2。

五、居家隔离需知。对无症状感染者、轻症病例或治愈出院需要居家隔离的,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最好单独居住。如与家人同住,应单人单间。

2.与其他家庭成员近距离接触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3.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报告社区村组管理人员。

4.配合核酸采样检测。

5.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者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因就医等外出需专人专车、做好个人防护。

6.保持居室勤开窗通风,做好家居日常清洁及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消毒。

7.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垃圾桶。

六、尽早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可显著降低感染后发生重症概率,极大降低疾病致死率。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和儿童应尽快完成免疫接种,切实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快接”,加快构筑更加广泛有力的免疫屏障。您早一分接种,就自己多一分安心,家人少一分忧心。

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图片

图片

(来源:九江都昌发布)

继续阅读

返回栏目>>

Copyright © 2017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赣公网安备:3604030200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