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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王辉 通讯员 柴桑区水利局 叶琼) 11月25日,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水利局召开柴桑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座谈会。
会上,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首先汇报了该院协助开展河湖长制的工作情况。
“近三年来,我院共办理16起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0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起,共向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渔政管理局、乡镇政府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追究了6人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建波同志介绍道。
柴桑区水利局代表对该院近年来协助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并就今年以来该局河湖长制开展情况向区检察院进行了汇报。“贵院近年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柴桑河湖生态建设。我局愿同贵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守护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区水利局副局长汪为阔同志强调。
“今年以来,柴桑区河长制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推进了30多处问题整改。”区水利局同志汇报道。会议最后,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周琰同志强调,下一步,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将从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办案、日常联络等方面入手,同区水利局建立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机制,做好案件调查取证、河湖生态损害赔偿、整改宣传等工作,合力守护好柴桑河湖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