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相关问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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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问题作了进一步工作提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我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二、按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仍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确定;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确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在企业职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之间进行参保身份转换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其申领基本养老金时的参保身份确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年龄。

四、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可按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办理退休。

九江市浔阳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市本级、各县(市、区)同步执行。

浔阳区社保中心咨询电话:8121707     8502332

九江市浔阳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九江市各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政策咨询电话

九江市社保中心:8586167

濂溪区社保中心:8266083

经开区社保中心:8556071

柴桑区社保中心:6812154

八里湖新区社保中心:3906236

庐山市社保中心:2557807

都昌县社保中心:5211531

湖口县社保中心:6332282

彭泽县社保中心:5663598

修水县社保中心:7761831

武宁县社保中心:7705763

瑞昌市社保中心:4216901

德安县社保中心:7740467

共青城市社保中心:4391056

永修县社保中心:3220129

(来源:九派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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