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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年休假是不是要休起来

关于“年休假”的小知识

这些你要知道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能休多少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1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可以跨年度安排吗?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不休或少休年休假,工资怎么算?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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