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父母育儿假、住房支持政策——九江新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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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正式公布了新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就广大市民关心的实现教育公平、提升优生优育、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等问题作出解答。  

在上一轮“两纲”实施工作中,我市部分重点指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终期评估达标率为98.3%,部分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彰显了九江特色,为全省创造了鲜活经验。

“新规划”将主要围绕7个方面实施:

  • 优化就业结构,扩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

  • 服务妇女儿童,公共卫生保障更加优质均衡;

  • 贯彻男女平等,推进性别平等意识深入人心;

  • 引入家庭视角,制定激励保障政策措施;

  • 注重优化环境,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区建设;

  • 完善健康管理服务,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

  • 完善分性别统计,提高监测评估能力水平。

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点亮点。如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从鼓励完善家庭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入手,强调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新增“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领域,强调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新增“儿童与家庭”领域,强调加强家庭教育、家风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父母育儿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支持政策等。

发布会还就实现教育公平,提升优生优育,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等问题作出解答。

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规划提出了6条具体策略措施:

  • 推进城乡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达标;

  •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市、县、校三级联动教研体系;

  •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 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

  • 推进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健全城乡对口帮扶机制;

  • 着力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推进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全覆盖,实施差别化和个性化培养,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

围绕三孩生育政策,如何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人口出生质量是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据悉,我市将不断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 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确保每个市县均有1所公办性质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并积极推进特色专科和公立月子中心建设;

  • 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确保至2025年底,实现每个县市均至少有1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 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预防,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全面落实婚前、孕期、产后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

  • 维护女性生殖健康,加强女性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保健工作,防治妇女常见疾病,扩大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面;

  • 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是“两纲”重点工作之一。我市将主要从3个方面发力:

  • 加强“八五”普法规划顶层设计,明确把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有效联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引领示范,创新打造“一公里法治主题文化圈”“法律明白人”广场等阵地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乡村、社区、网络”等活动。

  •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督促指导,进一步明确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课堂、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上课、座谈、警示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重点宣传一系列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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