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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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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准九江市烈士陵园、汪墩乡后垅革命烈士纪念碑、赣北岷山红色根据地、德安县烈士纪念园(义峰山红色文化主题公园)、武宁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瑞昌市烈士纪念园、路口烈士陵园、共青城市烈士纪念园、渣津烈士陵园、湖口县革命烈士陵园等10处烈士纪念设施为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实施保护管理,现予以公布。
,2021年11月5日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