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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过江西省档案局复审合格,我院顺利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二级单位复审。
据悉,我院于2015年9月25日获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二级单位”,按照《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文件第十六条,“规范化管理等级的有效期为5年,经过医院综合档案室和各档案分室精心的整理和筹备,于今年10月提出复审申请。九江市档案局组织相关专家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等形式对进行复审,对于我院的档案工作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好评,希望我院继续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早日申请省一级规定单位。
为了加强生命活水医疗集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我院成立了组织机构,下设档案工作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目前,生命活水医疗集团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实物档案、科教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档案、设备档案、特殊载体档案、病历档案等9大类别,基本能反映生命活水医疗集团实际工作的真实面貌。截止2019年底,医院现有档案共有283036卷(件、册),其中综合档案室5876卷(件),会计类20345卷,基建类200卷专业技术人员类3654卷,病案室252404卷等。
档案规范化管理能够进一步推动生命活水医疗集团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生命活水医疗集团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来源:生命活水医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