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承办2020年度九江市工伤预防项目单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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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发〔2018〕27号)文件规定,为更好地统筹推进我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决定公开向社会征集有意愿承办2020年度九江市工伤预防项目的企业和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

工伤预防项目包括工伤预防宣传、工伤预防培训等有助于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可纳入《江西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专项经费支出的项目。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协会。可提出本企业或本协会计划实施的具体工伤预防项目。

(二)中小微企业及相关社会团体。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中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可提出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

(三)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当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相关宣传、培训等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2、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

3、具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4、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相关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材料要求

提出具体工伤预防项目的,需提交项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成员、项目内容、项目预算、实施方式、评估方式、绩效目标等。

四、项目开展形式

工伤预防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经费。申办工伤预防项目的大中型企业或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项目由九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工伤预防相关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及医疗卫生机构中选定。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7时整。

申报材料请送至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主楼2号楼D224,联系电话:0792-8569355)

 2020年10月27日

(来源:九江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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