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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公布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遴选工作结果,武宁县与全国其他86个市县达到考核要求,被正式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江西省这次有5个县获得此项荣誉,武宁县排名第一。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今年国家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遴选工作。武宁县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创建工作。6月初,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组到武宁进行了现场核查,9月22日生态环境部对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名单进行了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后,10月1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告》,武宁县以江西省第一名入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武宁县最大的优势、最大的财富、最大的品牌。武宁县委、县政府对此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始终坚持走好绿色崛起道路。从加强顶层设计、绘好生态底色、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机制等四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新经验。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先行先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为江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了武宁贡献。(来源:九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