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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梅杰)我市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价格“硬核”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用水方面
3月1日至6月30日,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基建用水的企业,统一按原到户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的90%结算;
用电方面
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统一按原到户电价的95%结算;
用气方面
2月22日至6月30日,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提前执行淡季气价;3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由每立方米0.2元降至0.18元;同时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来源:九江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