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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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1号)

为加强在外人员返梅来梅管理,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的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低、中风险地区返梅来梅:凭湖北健康码“绿码”“一码通行”,返回后第一时间到目的地村(社区)报到,接受当地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

二、省内高风险地区(武汉)返梅来梅:原则上暂缓返梅来梅,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返梅来梅的,须乡镇指挥部或单位同意后方可返回,返回后第一时间实施集中隔离,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三、省外低、中风险地区返梅来梅:返梅来梅人员经过防疫卡口进行检查、登记、测温正常后,通知目的地乡镇指挥部或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后予以放行,返回后第一时间到目的地村(社区)报到,接受当地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

四、境外返梅来梅:入境人员(指出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返梅来梅前,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自觉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接待单位、住宿的宾馆酒店提前如实申报,做好健康登记。各相关村(社区)、接待单位、宾馆酒店要将入境人员信息及时向乡镇防控指挥部和公安机关报告,未按要求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境外返回人员必须自觉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未在外地集中隔离的境外返梅来梅人员,采取“点对点”方式接返,返梅来梅后统一接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等医学健康筛查,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对已在外地集中隔离期满并取得健康证明的境外返梅来梅人员,及时纳入村(社区)防控体系,居家隔离14天。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指挥部负责对本辖区3月1日以来所有境外返梅来梅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每日上报县防控指挥部。

六、广大市民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入境人员,积极向县防控指挥部和公安机关举报。对采取非正常途径进入黄梅县境、谎报病情、隐瞒旅居史等情形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上级国家机关和防控指挥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来源:小池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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