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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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4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等有关规定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省内安全流动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以县域为单位,依据省划分的低、中、高风险等级,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
 
(一)高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
 
(二)中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除上述类型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外,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可以有序复工复产。
 
(三)低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批,市区企业复工复产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批。各县(市)依据省划分的风险等级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安排。
 
二、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黄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中风险、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在省内安全有序流动。高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黄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黄服务保障工作,将返黄人员纳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三、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一)中风险、低风险地区的省内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
 
(二)高风险地区的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继续停运。
 
四、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市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五、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2020年3月12日

(来源: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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