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实施社区、村组防疫扫码出入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居住小区、村组疫情防控的通知》(都新冠指办〔2020〕5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基层防控具体举措,提升社区(村组、单位)的疫情防控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重点人群管理,方便村(居)民出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月27日8:00时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启动社区、村组和服务行业的扫码出入管理,统一上线都昌县数字防疫健康登记管理系统。疫情结束后将转为乡村和社区网格化智能管理大数据系统,为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系统以都昌县各乡镇村组、社区小区、服务行业单位为单元,实施手机扫二维码登记个人身体健康信息,登记人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填写内容将由公安机关审验,故意瞒报信息造成后果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村(居)民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健康信息,一次性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登记,并留存本人防疫健康二维码。在出入乡镇村组、社区小区、服务行业出入口只需扫码核验,实行一次登记、多次扫码。
三、都昌县村(居)民及流动人员每人必填,通过各出入口主动出示个人防疫健康二维码,供工作人员查验。
四、对于无法通过手机扫码登记的老人、儿童等群体,出入填报信息时由监护人或工作人员予以辅助登记,对于60岁以上老人提供打印送码上门服务。
五、各服务行业单位应当主动积极组织员工登记,一次性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对于经常外出本县的人员,每次返县回单位需扫码核验。
六、为加快系统扫码登记,针对县城城区有物业的居住小区,城区公租房、廉租房由县住建局牵头推进;农村村组、无物业小区、城中村、散居户或独幢住宅楼、非规划区外的廉租房公租房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牵头推进。包挂的部门、单位对所包挂小区(村组)协助推进。便利店、商超、商场等服务行业由六小行业牵头单位负责。
请广大村(居)民,各行各业员工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扫码登记进入社区小区、乡镇村组、行业单位的管理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全心助力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
都昌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