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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规范医疗机构防控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九江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综合督查监察的通知》(九卫法监字〔2020〕1号)、《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综合督查的通知》(九卫法监字〔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及有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综合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分四期进行:1.2019年1月19日,九江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选派四名骨干成员配合市卫健委对市直6家设有发热门诊的三级医院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督查;2.2019年1月21日,九江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选派三名骨干成员配合市卫健委对濂溪区、柴桑区、湖口县进行了督查;3.2019年1月22日,九江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再次选派四名骨干成员配合市卫健委对市直6家设有发热门诊的三级医院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第二轮督查;4.2019年1月23日,九江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选派七名骨干成员配合市卫健委对全市13个县(市、区)(包括开发区和八里湖新区)进行了督导督查。
督查的内容主要为:综合管理情况、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实验室管理情况、消毒隔离情况、医废管理情况等方面。
在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组成员及时向相关机构严肃指出,并指导和建议相关机构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来源 九江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