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九莲南北路等道路路段设立为违法停车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配合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缓解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路段周边“行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通畅,现将九莲南北路(德化路至学府路路段)、陆家垄路(长虹大道至学院(子)路路段)、青年路(长虹大道至前进东路路段)设为违法停车严管道路。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六款“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50元罚款: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在该路段将实时拍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违法信息平台,依照江西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039C对驾驶人处以150元罚款。
九莲南北路(德化路至学府路路段)、陆家垄路(长虹大道至学院(子)路路段)、青年路(长虹大道至前进东路路段)为违法停车严管道路,自2019年10月20日起实行。望全体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从自身做好,坚决抵制乱停车、乱行车现象。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九江交警第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