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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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庐山市纪委监委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职位和名额

庐山市纪委监委科员 5名

二 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通过省级及以上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且已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应变处突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考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自行下载填写《庐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附件1),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7日至4月19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庐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将报名表电子档和扫描件发送到:xzjwxjs@126.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庐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提交至庐山市委组织部或庐山市纪委监委组宣室。

4.资格初审

报名提交后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9年4月20日之前电话回复考生并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 笔试

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与职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按照选调岗位至少差额3名确定开考比例,如报考人员不足8名,则相应核减选调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开考岗位差额3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面试)。

五 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参加考试人员持以下相关证明及证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⑤工作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六 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分值均为100分。

七 确定人选

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八 考察和体检

(一)组织考察

考察组一般由2—3名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考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法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考选人员。如因考察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九 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庐山市人民政府(http://www.lushan.gov.cn/)和庐山市纪委监委(http://www.xzalw.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 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792-2672700

公告未尽事宜由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庐山市纪委 中共庐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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