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快递未取遭丢失 责任谁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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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九江零距离 记者 郭翔)4月22日,濂溪区德化小区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就将一个十多斤种的大件快递,按地址送到长虹大道新纪元小区,快递员跟收件人沟通之后,把快递放在了小区的代理点。几天之后,这名快递员再次来这个小区送货,发现之前的快递还没有被取走。某快递公司九江濂溪区负责人张利超说:“收件人一直没有去取,快递员看到件货,然后又再次跟这个收件员打电话,收件人答应下午过来拿,之后我们就没见过这件货了。”

而在5月12日,也就是二十天之后,快递公司接到这名收件人的投诉,说快递遗失了。沟通后得知,这份快递里装的是电脑主板,价值8000多元,这一消息让负责送货的快递员懵了。某快递公司九江濂溪区负责人张利超:“我们现在也不确定这个货是什么个情况,按照公司制度,他如果反映没收到这件货,就会定责遗失,就会由快递公司负责,现在我们觉得比较冤。”

采访当天,记者电话联系了收件人黄先生,了解详细的情况。“他开始打电话说放在申通,因为我们有很多别的快递公司的东西,也都放在申通,有时可能是耽搁了,有时可能是不记得,然后就拖了一段时间(未取),后来他又跟我说,叫我去拿,后来我去拿的时候,我就问申通的,申通的说那个货就丢到外面,你到外面去找一下,就没有了。”

黄先生认为,自己没有收到包裹,所以赔偿的事应该由发货公司和快递公司之间协商。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九江市邮政局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接收快递都是要当面签收,但在实际操作当中,由于快递员每天要送的快递有一两百件,很难做到这一点。但只要和收件人约定好了取件方式,就可以。

九江市邮政局市场监管科科长欧阳望平:“跟用户约定了投送的地址,由用户来取,用户没来取,用户(做法)肯定不符合我们服务标准的‘约定投送’。一般的投送是要‘面交’,像他这种情况,因为他经过电话联系,如果属于约定投送,约定投送的话应该属于用户责任,看怎么界定。”

欧阳望平表示,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需要通过认真调查再下结论。不过他建议,8000多元的货物丢失,可以选择报警,看是否有追回丢失货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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