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李娟 张俊 记者 卢恒武)第一次饮酒驾驶被处罚后,仍抱着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不到半年时间,李某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再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在开展酒驾查处专项统一行动中,湖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均桥中队民警在城区检查一辆车牌号为赣G0P95*号小型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涉嫌饮酒驾驶,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法定标准。随后,民警核对驾驶人信息时,发现其在2017年11月20日曾在湖口县城因饮酒驾驶被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一千五百元的处罚。李某这次的行为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二次酒驾。
4月11日,该交管中队依法对李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二次酒驾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2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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